2001年8月,中國證監會頒布了《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,標志著我國上市公司正式引入了獨立董事制度。獨立董事制度實施4年多來,對規范公司運作、維護公司整體利益、關注中小股東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。筆者對正在或曾在江蘇90家上市公司擔任獨立董事的人士發放了調查問卷,共回收調查問卷213份,通過對回收問卷的分析和研究,發現獨立董事制度的實際效果與制度設計初衷仍然有相當距離。

2001年8月,中國證監會頒布了《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,標志著我國上市公司正式引入了獨立董事制度。獨立董事制度實施4年多來,對規范公司運作、維護公司整體利益、關注中小股東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。筆者對正在或曾在江蘇90家上市公司擔任獨立董事的人士發放了調查問卷,共回收調查問卷213份,通過對回收問卷的分析和研究,發現獨立董事制度的實際效果與制度設計初衷仍然有相當距離。